loading

加载中...

首页 洪門公益協會籌委會 洪門博物館籌委會 洪門寺籌委會 新聞訊息 世界洪門 歷史資料 建築遺址 家風 軒轅寺 欄目分類 圖書館 名人事錄 洪門年史 漢留通訊 圖庫展覽 數字家譜 供求資源 證書查詢 會員展示 家譜百科 加入條件 加入流程 申請加入 會費居間 洪門簡介 領導人物 組織架構 大事記 聯系本會 公告訊息 留言反饋 登錄/註冊

【洪門歷史】之洪門36誓

時間:2024-11-19   發布者:阿浩   瀏覽:188  查看欄目 

【免責聲明:本文參考文獻來源《洪門》叢書 ·秦義春 編,由本號整理編輯觀賞傳閱。洪門文化博大精深,真章見於各山堂之海底。】洪門自明末創立,為防會員反水,自創律法規矩。往期分享過辯文善武、執行詩歌、暗號、黑話等。其中,最令人聞風喪膽的當屬三十六誓。

洪門成員入會儀式最後一步,全體成員與新成員在忠義堂前隨白紙扇大聲宣讀三十六誓,以表入會決心。此誓不僅能鎮邪祟,還能促內部和睦。抗日戰爭時期,中華民族存亡之際,洪門成員紛紛奔赴前線。戰爭殘酷致人才凋零,洪門不得不大量招攬會員,此時三十六誓更注重抗日救國精神。一、抗日救國之誓第一誓:現倭寇侵我國土,殺我人民,殘暴善行,此仇此恨不共戴天。我輩暫以至誠捍衛國家民族,擁護“黨國及軍事最高領袖”,以恢複中華民族山河領土,驅逐倭寇,除滅漢奸,暫為爭自由平等獨立之真民國為目的。倘有悖盟,天誅地滅。第二誓:抗日救國,同心協力,輸助軍餉,不得事外造謠誹謗。如有不遵,雷打火燒。

第三誓:倘有漢奸竊圖破壞國土完整,我輩兄弟在內則效力戎行,在外則輸財助餉,不得退縮。如有不遵,炮火焚身。這三條誓言盡顯洪門抗日救國精神,不屈外族,勇於鬥爭,即便政權割據,外族侵略時仍團結一致。二、會內會外之約第四誓:會場中排列儀仗及秘密訓詞,不得泄露於外,不得私賣腰憑衫仔。如有不遵,大炮焚屍。第五誓:不得串同官差拿園內兄弟,不得捏造手足逆倫之事設謀陷害,不得私領外人賞封行刺手足。如有悖盟,大炮焚屍化骨揚灰。第六誓:所有洪門本底不得私傳於園外之人,如有不遵,就地而亡。

第七誓:凡園內兄弟發財,兄有兄份,弟有弟份,不得眼紅眼赤,以及偏門不得混騙洪門手足銀兩首飾物。如有不依,山頭海角而亡。第八誓:見園內手足與別人爭鬥,認準洪門牌號,須要上前,有理相幫,無理相勸。如有不遵,死在海麵。第九誓:所有園內手足均一體優待,勿存彼此之念。如有不遵,自跌而亡。

第十誓:如遇園內手足有爭執事,須要聚堂聲明,公判曲直,不得橫行交涉,以存公理。如有不尊,爛口而亡。這七條誓言明確會內會外關係,強調集體利益大於個人,克己奉公。三、團結互助之諾

第十一誓:手足有難報到,須要打點出關,以盡同盟之好。如有不遵,穿腸爛肚而亡。

第十二誓:凡文武衙內行走人員,遇兄弟有案情,務宜預早通知,以便提防,不得私領花紅串同官差摘食手足。如有不依,萬刀之下而亡。第十三誓:如手足有事報到,不論早晚,先查明本底。確非假冒,務宜招待,毋負手足之情。如有不遵,死於豬羊狗口。第十四誓:手足遇緊急患難求助途費,有多幫多,有少幫少,不得袖手旁觀。如有不遵,死於街頭街尾。第十五誓:忠信為本,義氣為先,倘園內手足付托書信銀兩物件,須要周全送到,交該手足家,不得隱匿吞噬。如有不遵,五雷誅滅。

第十六誓:自入洪門有福同享、有禍同當,薦舉園內人才,為國為民進行會務,不得受賢愛能。如有不遵, 大炮焚屍。第十七誓:洪門有寄妻證子之意,如有手足之孤兒寡婦無人倚靠者,集眾幫助,不得坐視。如有不遵,天地滅。這五條誓言凸顯洪門幫會內團結互助、互助互濟,團結凝聚力乃洪門延續發展之根本。四、道德規範之則

第十八誓:須孝順天地,奉敬神明。如有不依,五雷誅滅。第十九誓:不得私通官差以及巡船三板,捉拿岩內兄弟。如有不依,死在萬刀之下。第二十誓:做事公平,不得恃強欺弱,霸占岩內兄弟妻妾子女,以及田地屋舍等項。如有不依,吐血而死。第二十一誓:要信實為本,或有岩內兄弟寄妻托子、銀兩書信物件,不得途中自作不良。如有不依,天雷打死。第二十二誓:即路切莫貪淫,當義氣相交、廉恥須顧,命令不可失,腰屏衫仔旗色,不得父傳子、兄傳弟,親戚朋友亦不得相傳,如有不依者,是必吐血而亡。第二十三誓:天倫父母第一要孝順,和睦鄉裏、伯叔、兄弟、姐妹一切等親,不得忤逆,如有不依者,被五雷誅滅而死。這六條誓言強調孝順父母、敬畏神明、誠實待弟兄。五、江湖義氣之責

第二十四誓:洪家兄弟闖出事來,有官差來捉拿,須當搭救兄弟出關,不得阻擋。如有不法之人,不肯救兄弟出關,以及阻擋者,五雷打死,拖屍而亡。查出打百零八棍。第二十五誓:洪門兄弟到來相探,須以禮相待,有粥食粥,有飯食飯,不可棄嫌無菜。如有不正之人棄嫌兄弟,傳說於人,臭自己弟兄名聲者,死在萬刀之下而亡。查出打十八棍。第二十六誓:洪家兄弟犯難到爾家中取借路費,須當出力相贈,倘或家中無,便如衣服亦可持一半件與他當質作路費。如有不法之人,不肯出者,死在街頭路尾而亡。查出打三十六棍。第二十七誓:洪家兄弟今晚結拜回家,不可私下借賣本底。洪門律法:父不傳子,子不告父,兄不教弟,弟不教兄。如有不法之人私傳、私借、私賣、私教者,蛇傷虎咬而亡。查出洗身(處死)。第二十八誓:賭博場中,不得串同外人,騙吞兄弟錢財,如有明知故犯,死在萬刀之下。第二十九誓:遇有兄弟被人打罵,必須向前,有理相幫,無理相勸,如屢次被人欺侮者,即代傳知眾兄弟,商議辦法,或各出錢財,代為爭氣,無錢出力,不得詐作不知,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第三十誓:兄弟錢財物件,須有借有還,如有昧心吞沒,五雷誅滅。這七條誓言表明洪門兄弟遇危急之事要幫忙處理,違背兄弟道義則萬劫不複,約束“江湖義氣”。六、聯絡互助之規第三十一誓:洪門兄弟有兩(京)十三省的書劄到來招兵,須當即速通知大哥先生、四大頭目。如有步伐沉埋十三省洪門來往書信者,死在亂刀碎劍之下,分屍而亡。查出打百零八上棍。此誓反映洪門重視各地組織聯絡與互助精神。七、傳承之約與反思

第三十二誓: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門三年為服滿,果係忠心義氣,由香主傳授文章,或前傳後教,或三及第保舉,以晉升為香主,如有私自行為,五雷誅滅。第三十三誓:士農工商,各執一藝,既入洪門,交結四海兄弟,殺滅倭寇,早保國家回複,以表忠義,如遇事三心二意,避不出力,死在萬刀之下。第三十四誓:今晚加入興門者,年庚八字,如有假報瞞騙,天誅地滅。第三十五誓:遵守洪門禁例、規要、誓詞,如有不依者,即天打雷劈,永世不得超生。第三十六誓:倭寇不除,有何顏麵,列祖列宗在上,我輩自赤心報國,不負國不負忠心,如有背棄,必當生生世世淪為畜生道。

這五條誓言反映洪門有封建迷信色彩,借“神”約束成員。三十六誓皆表明洪門抗日決心。歷史不容遺忘與魔改,洪門的忠義信念與歷史文化應被傳承,讓我們銘記歷史,團結一心,反對分裂。

*本站部分資料內容收集整理於網絡及文籍,不代表本站觀點及立場,如有錯誤,請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


返回顶部 GoTop
返回顶部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