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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門歷史】之洪門36誓

時間:2024-11-19   發布者:阿浩   瀏覽:190  查看欄目 

【免責聲明:本文參考文獻來源《洪門》叢書 ·秦義春 編,由本號整理編輯觀賞傳閱。洪門文化博大精深,真章見於各山堂之海底。】洪門自明末創立,為防會員反水,自創律法規矩。往期分享過辯文善武、執行詩歌、暗號、黑話等。其中,最令人聞風喪膽的當屬三十六誓。

洪門成員入會儀式最後一步,全體成員與新成員在忠義堂前隨白紙扇大聲宣讀三十六誓,以表入會決心。此誓不僅能鎮邪祟,還能促內部和睦。抗日戰爭時期,中華民族存亡之際,洪門成員紛紛奔赴前線。戰爭殘酷致人才凋零,洪門不得不大量招攬會員,此時三十六誓更注重抗日救國精神。一、抗日救國之誓第一誓:現倭寇侵我國土,殺我人民,殘暴善行,此仇此恨不共戴天。我輩暫以至誠捍衛國家民族,擁護“黨國及軍事最高領袖”,以恢複中華民族山河領土,驅逐倭寇,除滅漢奸,暫為爭自由平等獨立之真民國為目的。倘有悖盟,天誅地滅。第二誓:抗日救國,同心協力,輸助軍餉,不得事外造謠誹謗。如有不遵,雷打火燒。

第三誓:倘有漢奸竊圖破壞國土完整,我輩兄弟在內則效力戎行,在外則輸財助餉,不得退縮。如有不遵,炮火焚身。這三條誓言盡顯洪門抗日救國精神,不屈外族,勇於鬥爭,即便政權割據,外族侵略時仍團結一致。二、會內會外之約第四誓:會場中排列儀仗及秘密訓詞,不得泄露於外,不得私賣腰憑衫仔。如有不遵,大炮焚屍。第五誓:不得串同官差拿園內兄弟,不得捏造手足逆倫之事設謀陷害,不得私領外人賞封行刺手足。如有悖盟,大炮焚屍化骨揚灰。第六誓:所有洪門本底不得私傳於園外之人,如有不遵,就地而亡。

第七誓:凡園內兄弟發財,兄有兄份,弟有弟份,不得眼紅眼赤,以及偏門不得混騙洪門手足銀兩首飾物。如有不依,山頭海角而亡。第八誓:見園內手足與別人爭鬥,認準洪門牌號,須要上前,有理相幫,無理相勸。如有不遵,死在海麵。第九誓:所有園內手足均一體優待,勿存彼此之念。如有不遵,自跌而亡。

第十誓:如遇園內手足有爭執事,須要聚堂聲明,公判曲直,不得橫行交涉,以存公理。如有不尊,爛口而亡。這七條誓言明確會內會外關係,強調集體利益大於個人,克己奉公。三、團結互助之諾

第十一誓:手足有難報到,須要打點出關,以盡同盟之好。如有不遵,穿腸爛肚而亡。

第十二誓:凡文武衙內行走人員,遇兄弟有案情,務宜預早通知,以便提防,不得私領花紅串同官差摘食手足。如有不依,萬刀之下而亡。第十三誓:如手足有事報到,不論早晚,先查明本底。確非假冒,務宜招待,毋負手足之情。如有不遵,死於豬羊狗口。第十四誓:手足遇緊急患難求助途費,有多幫多,有少幫少,不得袖手旁觀。如有不遵,死於街頭街尾。第十五誓:忠信為本,義氣為先,倘園內手足付托書信銀兩物件,須要周全送到,交該手足家,不得隱匿吞噬。如有不遵,五雷誅滅。

第十六誓:自入洪門有福同享、有禍同當,薦舉園內人才,為國為民進行會務,不得受賢愛能。如有不遵, 大炮焚屍。第十七誓:洪門有寄妻證子之意,如有手足之孤兒寡婦無人倚靠者,集眾幫助,不得坐視。如有不遵,天地滅。這五條誓言凸顯洪門幫會內團結互助、互助互濟,團結凝聚力乃洪門延續發展之根本。四、道德規範之則

第十八誓:須孝順天地,奉敬神明。如有不依,五雷誅滅。第十九誓:不得私通官差以及巡船三板,捉拿岩內兄弟。如有不依,死在萬刀之下。第二十誓:做事公平,不得恃強欺弱,霸占岩內兄弟妻妾子女,以及田地屋舍等項。如有不依,吐血而死。第二十一誓:要信實為本,或有岩內兄弟寄妻托子、銀兩書信物件,不得途中自作不良。如有不依,天雷打死。第二十二誓:即路切莫貪淫,當義氣相交、廉恥須顧,命令不可失,腰屏衫仔旗色,不得父傳子、兄傳弟,親戚朋友亦不得相傳,如有不依者,是必吐血而亡。第二十三誓:天倫父母第一要孝順,和睦鄉裏、伯叔、兄弟、姐妹一切等親,不得忤逆,如有不依者,被五雷誅滅而死。這六條誓言強調孝順父母、敬畏神明、誠實待弟兄。五、江湖義氣之責

第二十四誓:洪家兄弟闖出事來,有官差來捉拿,須當搭救兄弟出關,不得阻擋。如有不法之人,不肯救兄弟出關,以及阻擋者,五雷打死,拖屍而亡。查出打百零八棍。第二十五誓:洪門兄弟到來相探,須以禮相待,有粥食粥,有飯食飯,不可棄嫌無菜。如有不正之人棄嫌兄弟,傳說於人,臭自己弟兄名聲者,死在萬刀之下而亡。查出打十八棍。第二十六誓:洪家兄弟犯難到爾家中取借路費,須當出力相贈,倘或家中無,便如衣服亦可持一半件與他當質作路費。如有不法之人,不肯出者,死在街頭路尾而亡。查出打三十六棍。第二十七誓:洪家兄弟今晚結拜回家,不可私下借賣本底。洪門律法:父不傳子,子不告父,兄不教弟,弟不教兄。如有不法之人私傳、私借、私賣、私教者,蛇傷虎咬而亡。查出洗身(處死)。第二十八誓:賭博場中,不得串同外人,騙吞兄弟錢財,如有明知故犯,死在萬刀之下。第二十九誓:遇有兄弟被人打罵,必須向前,有理相幫,無理相勸,如屢次被人欺侮者,即代傳知眾兄弟,商議辦法,或各出錢財,代為爭氣,無錢出力,不得詐作不知,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第三十誓:兄弟錢財物件,須有借有還,如有昧心吞沒,五雷誅滅。這七條誓言表明洪門兄弟遇危急之事要幫忙處理,違背兄弟道義則萬劫不複,約束“江湖義氣”。六、聯絡互助之規第三十一誓:洪門兄弟有兩(京)十三省的書劄到來招兵,須當即速通知大哥先生、四大頭目。如有步伐沉埋十三省洪門來往書信者,死在亂刀碎劍之下,分屍而亡。查出打百零八上棍。此誓反映洪門重視各地組織聯絡與互助精神。七、傳承之約與反思

第三十二誓: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門三年為服滿,果係忠心義氣,由香主傳授文章,或前傳後教,或三及第保舉,以晉升為香主,如有私自行為,五雷誅滅。第三十三誓:士農工商,各執一藝,既入洪門,交結四海兄弟,殺滅倭寇,早保國家回複,以表忠義,如遇事三心二意,避不出力,死在萬刀之下。第三十四誓:今晚加入興門者,年庚八字,如有假報瞞騙,天誅地滅。第三十五誓:遵守洪門禁例、規要、誓詞,如有不依者,即天打雷劈,永世不得超生。第三十六誓:倭寇不除,有何顏麵,列祖列宗在上,我輩自赤心報國,不負國不負忠心,如有背棄,必當生生世世淪為畜生道。

這五條誓言反映洪門有封建迷信色彩,借“神”約束成員。三十六誓皆表明洪門抗日決心。歷史不容遺忘與魔改,洪門的忠義信念與歷史文化應被傳承,讓我們銘記歷史,團結一心,反對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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