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门镇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东南部,是一个拥有千年历史的古镇。其前身是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设立的南城县城所在地,因此洪门镇也被称为硝石镇。
地名由来:因洪秀全领导农民起义路过该村口而得名洪门。
截至2023年,洪门镇总面积为155.13平方公里,耕地、果园、林地和水面等自然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达70.4%。全镇共有1座小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87座山塘水坝和79座水陂。
洪门镇下辖1个社区和8个行政村,共有3229户,人口约14400人。全镇共有15个党支部,党员474名,其中农村党员占400名。
在经济发展方面,2023年洪门镇实现社会总产值6.05亿元,同比增长7.8%;财政收入完成3885.03万元,超出全年预算任务的168.2%,在全县乡镇中排名第九;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57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一年增长6.8%。
洪门镇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越,森林覆盖率高,水库和水陂众多,为农业生产和旅游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此外,洪门镇还被江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2023年度江西省卫生乡镇,并被确定为江西省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乡镇(街道)。
洪门镇不仅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镇,而且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是一个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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