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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义气——帮会之内聚力

时间:2024-11-20  发布者:admin   浏览:138  查看栏目 


义气——帮会之内聚力


利,是帮会巩固和发展的真正基础。除此之外,帮会所以能在几百年间聚而不散,实因维系于一种强有力的传统观念——“义”。 


青帮中流行这样两句话:“铁树不开花,安清不分家。”意思是凡同帮者即自家人,均须以“义”相待。除非铁树开花,同帮才会分家。这种观念,在红帮中也很牢固。红帮中人把入会视为“义结金兰”,有所谓烧“三把半香”之说,即“头把香,羊角哀、左伯桃结生死交;二把香,刘、关、张桃园结义;三把香,梁山宋江有仁义;半粑香,雄忠至死忠刘王。”在开香堂仪式中,要恭迎关帝圣驾。“拜把令”一首这样说:“今朝拜把结同心,关圣当前作证盟,谨守十条和十款,自然事事吉星临。”可见红帮的传统中,也是很重义气的。



在早期的帮会中,义气的主要内容是反映了下层群众的互助观。青帮原本是潜运水手们秘密结成的互助组织。按照青帮帮规,帮徒穷困,老头子须救济资助;老头子有难,各帮徒亦须救助供养;同帮弟兄,也必须互相救济,以义相投。这种情况,在青帮早期组织中确是存在的。如清代的一份官方文件曾这样记载:“以先入者为长辈,次入者为幼辈。已及五七辈。辈不知若干人,均以口号字第为凭,随地联络。所至不携分文,可得居处饮食。遇事群起应之,口号所通,趋救立至,不必素相识也。”青帮帮规甚至规定,假如帮中某甲将拆帮外人的梢,被拆梢者如是帮中某乙的同胞或亲戚好友,则乙仍不得护卫,否则就叫做“保牛子过关”,犯了家法。其理由为既然甲乙同在帮,就都是自家人。而拆梢的对象是“空子”,故视为“牛子”,理所当然地应供帮会之敲诈。所以,帮徒们若遇自己亲属被帮中人敲诈,应当站在同帮兄弟一边,或虚张声势以恫吓,或假充好人以解劝,直至达到目的,这样才叫做讲“义气”。


在洪门的义气观念中,也是首重互助精神的,洪门帮规就有“互信互助”一条。值得一提的是,洪门的互助观是与其平等观相联系的。有一条“通令”云:“任你在朝中官居极品,结盟后就不论富贵贫穷。”入洪门者不论职位高低,入会先后,一律以哥弟称呼。既为哥弟,虽属异姓,无殊同胞。兄弟有难,则必视如自己的事,全力以赴,不得袖手旁观。这种观念,突出地反映在洪门的“三十六誓”中。如第27誓云:“入洪门之后,洪家兄弟,凡二京十三省过州府,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到尔家中,须当以礼相接。如有不法之人,不认兄弟者,一月内,死在七孔流血而亡(查出打七十二棍)。”第36誓云:“入洪门后,洪家兄弟闯出事来,有官差来捉拿,须当打救兄弟出关,不得阻挡。如有不法之人,不肯救兄弟出关,以及阻挡者,五雷打死,拖尸而亡(查出打一百○八棍)。”第25誓云:“入洪门之后,洪家兄弟若有被外人富强大族欺负,务要通知众兄弟,出力报仇。如有不法之人,见兄弟被人欺负,不肯出力相救者,死在妇人之手而亡(查出打十八棍)。”从这些誓言中体现的互助观和平等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下层被压迫群众的愿望与要求。


但是,这种“义气”所维护的,仅仅是帮会团体内部狭隘利益,而对于帮会外部的同样是受压迫的群众,则一点也不讲“义气”,甚至于出种种为害群众、扰乱社会的坏事来,诸如群殴斗狠,或盗或窃,杀人越货,以及在生活上任意花销、吸毒聚赌等等。对人对早期清帮这样记载:“安徽道友多脚夫、船户、肩贩、手艺及游民、游勇者流,借烟馆、赌场、茶坊、小押为巢穴,行动为非,声气甚广。”正因为如此,许多本来是纯朴的劳动者入帮之后,就渐渐沾染了流氓无产者的恶习。他们既在帮会义气的维系下抱成团伙,又在这些恶习的支配下逞凶肆虐,直至完全堕落成为反动派所利用的流氓集团,充分暴露了帮会义气的反社会性质。


民国期间,随着帮会组织民族斗争目标的丧失以及整个帮会的逐渐变质,原在帮会内部实行的互助精神逐渐削弱,而为帮会头目之间的争权夺利、勾心斗角所代替。当时苏北有个红帮组织叫春保山,山主叫保三,表面上义气不离嘴,但见到哪位兄弟强过他,必设计谋杀而后已,因此而致死者不在少数。他下面有个头领叫王得标察知他的祸心,悟到“此人不可与共安乐,只可与共患难!”便暗约心腹弟兄若干人不辞而别,到葵花岗另立山头。保三怀恨在心,便重贿一名心腹李某前去刺杀王得标,并答应事成之后再赏千金。李某效《三国演义》黄盖的苦肉计,割断一根臂筋,包好伤痕,带一心腹直奔葵花岗见王得标说:“我跟保三共患难五六年,今为一点小事就割断我的臂筋,忍无可忍,特来投奔山主,万望收容。”王得标不知有诈,待李如同上宾,朝夕相聚,深为投合。一天早晨,岗中适有事等王得标处理。谁知日上三竿,王犹未起。推门一看,只见一把白刃刺入王的咽喉,早已气绝身亡。遍查同门,仅缺李某,方知他是保三派遣而来,但已追之不及了。那李某行刺得手之后,兴高采烈地连夜返报保三,领取酬劳。保三如约付予千金,且把他大大夸奖了一番,又派他到邻县办事,一面却于暗中另遣一心腹于要路等候。当李某经过时,一声枪响,李应声倒于血泊之中,保三杀人灭口之计又得逞了。当时各地的帮会在“义气”的漂亮幌子下,演出了多少互相残杀的闹剧! 


当然,有些帮会头目曾获得“讲义气”、“够朋友”的美名,上海的杜月笙便是其中之一,有人甚至把他捧为“当代春申君”和“小孟尝”。那么,杜的所谓“讲义气”是怎么回事呢?


杜的一个特点是肯花钱结交人。但是这种结交有个前提条件:日后能从这人身上找回本钱并有很大赚头。倘符合这个条件,他总是能很快答应别人的请求。暂时赔点钱,他也肯干。他对人帮助有其特有的一套手腕:自己往往不出面。如送人一笔钱,或帮人解决一个困难,做了以后,不承认是自己做的。而代他出面的人,往往把他帮助人而不肯出面的内情告诉对方。这样一来,受他帮助的人更加感激,到处宣扬他的“义气”。他这些手段,不仅使许多流氓能为他死心塌地去卖命,也使一批失意的官僚、政客和文人为他充当谋士,替他捧场,这样就可以掩护他放开手脚经营种种“特种事业”了。这正是:花钱买义,以义生财,实乃一本万利的生意经。用杜月笙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花一文钱要能收到十文钱的效果,才是花钱能手。”


杜月笙还一向以不挡人财路而为江湖弟兄所称道,凡是在上海发生了绑票勒索等案,有人托他去帮忙解决时,他明知是那一路人干的,只要他出面便可平安无事,但他却碍于“义气”从来不答应做这种事。而对于帮助同帮兄弟发横财有时却非常之“够朋友”。1946年,国民党在上海拍卖接收的敌伪物资,可以整个仓库卖出,只要找到门路,顶到一个仓库,即能发横财。杜的一个朋友找杜商量,杜果然为之谋画,且亲自出面说情,终于顶到一个仓库,使他的朋友一次赚黄金3000多两。从这里可以看到,杜的所谓“义气”,乃是他勾结各种黑势力的手段。 


1927 年 4 月 11 日夜,杜月笙跟黄金荣、张啸林等,在“刘、关、张桃园结义”图前祭告天地,喝酒结义。次日晨,他们便指挥青红帮的徒子徒孙们攻打上海工人纠察队各据点,为蒋介石的“全面清共”建立了殊勋。这里的“义”,完全是帮会头子为屠杀共产党人所结成的反革命之“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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